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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部分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的通知
重庆市双桥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4月15日      
双桥人发[2008]10号
 
重庆市双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2008年度部分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的通      知
 
区人大代表各代表联系组、代表小组:
  为了加强选民对区人大代表的监督,督促区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根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2008年3  月11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分期分批开展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本年度部分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
  二、述职评议的内容
  (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参加所在代表团(联系组、小组)活动情况;
  (三)个人持证或相约视察的情况;
  (四)联系原选区选民的情况;
  (五)在与人大代表履职有关的其他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述职评议的方法
  (一)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由区人大代表各代表联系组作出具体安排,今年每个联系组安排1—2个联系小组的一个村、居委会或一个选区,具体安排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二)述职代表应在述职评议会前半个月做好书面述职报告的准备。
  (三)参加代表述职评议会议的人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农村选区参加代表述职评议会议的选民人数为每10户推荐1名选民代表;城市选区参加代表述职评议会议的选民代表人数每10名选民推荐1名选民代表。
  (四)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区人大代表向选民代表作述职报告,接受选民代表的评议,并对述职代表是否称职作出评价,最后由述职者作表态发言。
  (五)述职代表根据述职评议会上选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原选区反馈。
  四、述职评议的时间安排
  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从今年10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五、几点要求
  (一)各代表联系组要高度重视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工作,精心组织,慎密实施,注重实效。
  (二)要精心策划和组织好评议会议。要确定好会议的主持人和参评选民代表,引导选民客观公正地评议,防止借机泄私愤,影响述职评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参加述职的人大代表要认真总结回顾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成绩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实事求是地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诚恳地接受选民的评议。
  (四)区第九届人大代表在本届先后都要回原选向选区民述职。各位代表要积极主动与各代表联系组联系,确定好评议时间等具体的相关事宜。
  (五)加强对述职活动的宣传报道。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各代表联系组要加强与电视台的沟通与联系,选定好报道新闻事实和由头,加强深度报道,以增加全区社会对代表述职活动的感性认识和生动了解。
 
 
                                     重庆市双桥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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