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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联席会会议纪要
重庆市双桥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6月29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联席会会议于6月23日上午在双桥区双湖度假酒店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志利主持了会议。会议主题是结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的工作职责,如何为地方经济特别是发展民营经济服务。
  会上,“两院”负责人结合各自的职责,如何为我区经济特别民营经济的发展服务进行了交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代全指出,区人大常委会与“两院”要加强为民营企业的服务,一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二是对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三是要提前介入为企业服务,加大保护措施。要加强工作协作,一是确保指导思想的一致性; 二是体现工作协作的原则性;三是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四是增强工作方法的科学性;五是实现工作协作的经常性。
  最后,区人大常委主任贺志利强调,一是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做到宽严相济,追求公平正义,打击反社会反人类的盗窃、抢劫和侵占财产犯罪。二是支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我区民营经济亟待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例小,民营企业规模还小。目前,民营经济发展处于初期,难免出现一些问题,都涉及法制环境问题。要发挥本地汽车技术人才的优势。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深刻全面理解法律条文及其立法的本义,正确执行法律;要提高办案侦破能力和审判能力,要尽量少出冤假错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代全、刘著江、李继刚、杨大怀,区人民法院院长庹联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泽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朝谊、刘红姿出席本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韩华碧、闫国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社会工委、人代工委负责人、驻会委员,“两院”政治处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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