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日
2008年6月12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志利主持了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举行第三次集中学法日活动。该次学法日学习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洪奎就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从人大代表在区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开展“人大代表与选民心连心活动”,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以及提高代表知情权等三个方面作了中心发言。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高文超结合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实际解读了《组织法》,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贺主任就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和《组织法》做了强调: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学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增强工作实效性;三是要开动脑筋,深入思考,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著江、李继刚、杨大怀、吴洪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调研员韩华碧、闫国茂,区委法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黄国才列席会议。